当地时间2025-11-10,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在這个充满希望与挑战的时代,男生和女生携手奋进成為一种越来越普遍也是最具魅力的生活态度。两性之间的合作,不仅仅是彼此的陪伴,更是一种相互扶持、共同成长的过程。无论是在学业、事业还是生活的点点滴滴中,他们用汗水和智慧织就一幅充满色彩的未来畫卷。
最开始,或许是校园中的相遇与成长。男生们在努力追求梦想的路上展现出自己的拼搏精神,无论是备考考研,还是追求体育梦想,都在不断突破自我。女生们同样如此,她们用勤奋和毅力在学业上扬帆起航,追求未来的理想。這个过程中,彼此的鼓励和支持变得格外重要。
一次次深夜的学习,一场场体育比赛,一次次面对挫折的坚持,让他们明白,只有共同努力,才能走得更远。
渐渐地,这样的努力不仅仅局限于个人。当男生和女生开始相互理解、彼此欣赏,有了彼此的陪伴,挑战变得不再孤单。两人一同面对难题,互相激励:她帮助他理清思路,他陪她坚持锻炼。无形中,他们的关系也在共同努力中变得更加坚韧。无论未来的道路多么曲折,只要携手前行,就能不断迎来新的希望。
在工作中,这种携手同行的精神更加突出。职场上的男生女生,很多時候都面对着职场的压力和竞争。只有相互理解,彼此扶持,才能在复杂的环境中站稳脚跟。或许他们一起加班到深夜,研究方案一本正经,或者在会议中激烈碰撞思想,但无论发生什么,目标只有一个——共同成就事业,拼出更美好的未来。
除了工作和学习,生活中的点滴也更显温馨。情侣之间会在困难时相互鼓励,遇到困难时携手解决。这不仅仅是愛情的展现,更是一种成熟的共处之道。彼此的陪伴让生活不再孤单,即使遇到挫折,也变成了共同成长的契機。男生用坚韧与责任心,女生用细腻与坚持,彼此形成了互补的力量。
他们相信,只要在一起努力,无论多难的坎坷都能一一克服。
青春的岁月,是奋斗的岁月。男生和女生的共同努力,像是一场没有终点的旅行。每一次努力,都是对未来的投资;每一次挫折,都是成长的洗礼。正是这份坚持与信念,让他们在青春的画布上,留下了最灿烂、最深刻的色彩。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仅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精彩,也用行动诠释了真挚的爱情和共同的梦想。
未来的路,无论多么光明或坎坷,只要携手同行,就会变得不凡。
在愛情的光芒照耀下,男生和女生共同努力的意义不断升華。这不仅仅是一段感情的升華,更是一种生活的态度。年轻人们用他们的坚持、热情和责任,证明了两性之间的合作可以成就很多超出想象的事情。
他们懂得,梦想的实现不是单打独斗,而是需要两个人的相互激励。在追逐理想的道路上,男生的勇气、女生的细心,形成了互补的优势,让他们的努力事半功倍。一方的坚持成为另一方的动力,一方的包容催生出更深的理解。这种共同的奋斗精神如同一股温暖的春風,推动两个人不断前行。
很多人会问,什么是两性之间最深的連接?答案或许就是这种“共同努力”的能力。无数成功的夫妻、伴侣,都是在日复一日的努力中,磨合出最坚韧的爱情。无论是为了事业的目标,还是生活的细节,他们都在彼此的支持中变得更加坚强。生活中的困難不再令人畏惧,因为他们知道,只要在一起,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這份努力也带来了情感的升华。两人在共同奋斗中建立了深厚的信任和默契。他们学会了如何包容,如何在发表不同意见时保持尊重,也懂得了困難时彼此扶持的意义。爱情在这种日常的坚持中变得更加真实、美好,彼此成为对方生命中最坚实的依靠。这样的爱情,经过時间的打磨,更加纯粹而珍贵。
未来的路上,他们会遇到更多的挑战和诱惑,但只要心中的信念还在,只要手中紧握着对方的温暖,再陡峭的山,也会变得平坦。因為,携手努力的两个人,已经拥有了面对任何困難的勇气和能力。青春的激荡,奋斗的激情,讓他们的故事成为许多年轻人心中的榜样,也证明了——只要心在一起,努力就不會白费。
两性之间的合作不是单纯的搭伙,更是一场灵魂的碰撞与融合。每一次的共同努力,都是一次心灵的洗礼,一次品格的磨砺。在这样的过程中,爱情变得更加深邃,生活也更加丰富多彩。他们用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做“男生和女生在一起努力”,共同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传奇。
如此美好的日子,总會在坚持和努力中绽放光彩。未来的日子不一定平坦,但只要彼此携手,努力不息,青春就会一直耀眼。他们的爱情、梦想、未来,都在不断的打磨中变得更加坚强。毕竟,最动人的风景,是两个人共同努力的身影,是彼此相携走过的每一段坎坷与荣耀。
如果你相信努力的力量,也相信两人携手可以成就更美好的未来,那么就让我们带着这份信仰,一起迎接属于自己的明天——因为,男生和女生在一起努力,终究会成就不一样的精彩。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张大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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