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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科网_离婚房产分割争议 依法依约维护权益

| 来源:新华网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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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2025-11-10,rrrrdhasjfbsdkigbjksrifsdlukbgjsab

现代社会,房产往往是家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也是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部分。房屋分割之所以成为离婚纠纷的焦点,主要原因在于房屋价值巨大,往往占据夫妻财产的绝大部分,此外,房屋的出资方式、产权登记、婚姻存续期间等多种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分割结果。《法治日报》记者选取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有关房屋分割的4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公众在面临离婚房产分割时,如何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婚前首付婚后共贷

离婚分割增值部分

姚某与陆某(男)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期间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姚某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其中涉及一套陆某婚前购置的房产。该房产由陆某购置于2018年,总价167万元,陆某婚前支付首付款50万余元,偿还贷款17万余元,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25万余元。诉讼中,双方确认该房产现值已增值至180万元,陆某坚称房产系个人财产,拒绝分割;姚某则主张婚姻期间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属共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系陆某婚前个人购买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故该房屋归陆某所有,该房屋剩余贷款本息由陆某归还。该房屋现作价180万元,根据增值率公式、已偿还贷款及利息以及婚后还贷部分折算后,陆某应补偿姚某财产增值部分11万余元。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官提示,为减少矛盾纠纷,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内通过书面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用独立账户管理婚前财产,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非登记方设立专用账户储存共同还贷资金,留存好共同还贷证据,争取最大增值补偿。

婚前共购明确份额

离婚分割依约而行

张某(女)和王某于2012年通过亲戚牵线确定恋爱关系,于2013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前,两人共同出资30余万元首付款,购买了某市区一套二手房(含车库一间)。该房产登记在张某、王某双方名下,产权证载明:按份共有,张某占有份额为30%,王某占有份额为70%。

因婚后家庭生活琐事及情感淡薄等原因,双方矛盾较大,张某搬到娘家居住,夫妻为分居状态。2024年3月,张某向法院诉请离婚,并要求按照房产份额依法分割房产。

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和王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房屋及车库,产权证上载明张某占30%的产权份额,王某占70%的产权份额,此系张某和王某对案涉房产份额的约定,系按份共有,法院予以确认。考虑到两人分居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及婚生子居住使用,且从有利于生活稳定等角度考虑,该房产归王某所有。经司法评估,该房产价值为120.5万元。综合以上情况,法院判决该房屋及车库归王某所有,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付张某该房产折价款36.15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实践中,很多夫妻在婚后因感情变化而对财产归属产生争议,但因缺乏书面约定导致举证困难。夫妻双方在婚前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房产出资比例和份额,这种做法体现了现代婚姻关系中的理性态度,也为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分割提供清晰依据。通过书面协议或产权登记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也能让婚姻关系建立在更加坦诚、明晰的基础上。好的婚姻既需要感情的温度,也需要规则的守护。

婚前独购婚后加名

离婚分产综合酌定

俞某与周某(男)于2021年4月通过相亲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为俞某、周某共有。俞某、周某未生育子女。2023年7月,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平均分配财产。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案涉房产分割产生了较大分歧。周某认为案涉房屋为婚前财产,且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表示愿意适当补偿俞某。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与周某因生活琐事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案涉房屋系周某婚前财产,周某于婚后为俞某“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应当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婚姻存续时间、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购房款由周某所出,虽然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也积极为家庭付出了劳动,法院酌定周某支付俞某房产10%比例的折价款21万元,剩余房屋贷款由周某负责偿还。

承办法官表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其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变更为夫妻共同所有,该种给予行为一般是以建立、维持婚姻关系的长久稳定并期望共同享有房产利益为基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本案中,购房款为周某所出,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但俞某婚后积极备孕也为家庭付出了劳动。因此,法院判决房屋归周某所有,并酌定补偿对方21万元,既保护了周某的财产权益,也肯定了俞某对家庭付出的价值。

父母全资赠与房产

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2018年12月,黄某(女)与陆某依法登记婚姻,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2025年因感情破裂,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某父亲以其女名义购入某市商品房一套。该房产交易过程中,黄某作为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其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首付款21万余元。此后,黄某父亲每月固定将当月按揭款汇入黄某账户用于还款,并通过银行转账备注明确注明“××小区房贷、仅赠与黄某”。在此期间,黄父还两次为黄某提前偿还本金共计78万余元。其间,陆某从未汇款至该还款账户。

在当今这个数字化高速發展的时代,每天都有海量数据在网络中流动。伴随着信息的繁荣,也暗藏着难以估量的风险与挑战。从个人隐私到企业核心数据,从金融交易到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焦点。而在这个复杂的网络生态中,有一个名字逐渐崭露头角——那就是“黑科网”。

黑科网是一家以黑客技术研究与创新为核心的技術社区和平台。它不仅是黑客爱好者与安全專家的交流天地,更是一股推动网络安全技术革新的强大力量。很多人对“黑科网”的第一印象或许是“黑客”、“入侵”,但实际上,它远远超出這些字面意义,体现的是一种技术的前沿探索和安全意识的提升。

为什么黑科网可以迅速赢得業内的关注?答案在于它的使命——“用技术守护网络未来”。在这个平台上,越来越多的安全工程师、技术极客和科研机构汇聚一堂,共同破解网络中潜藏的安全隐患,研發出一系列创新的安全解决方案。它提供了丰富的学习资源、最新的安全技术资讯、实战演练的环境,以及各种安全攻防的方法和工具。

值得一提的是,黑科网凭借其開放、创新的精神,打破传统封闭的行业壁垒,讓更多技術人员参与到网络安全的解决方案研发中。它倡导“技术即正义”,强调黑客技术的合法合规运用,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这不仅满足了企业对安全的迫切需求,也激发了广大技术爱好者的创造力,使他们在合法的框架内尽情探索。

黑科网在推动技术交流与合作方面也做出了巨大努力。通过举办线上线下的技术沙龙、黑客大赛、培训课程以及合作研发项目,促使不同背景、不同领域的人才聚集一堂,共同提升网络防护能力。這种跨界合作极大地促進了技術的融合与创新,推动了网络安全生态的良性循环。

黑科网的影响已不仅限于技术圈,它逐步渗透到企业与政府部门的安全體系中。许多企业借助黑科网的技术资源,提升了自身的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了由于漏洞带来的损失。政府也开始关注黑科网在维护國家网络安全中的作用,积极支持其技术创新,构建更为坚固的网络防线。

未来,黑科网有望成为全球网络安全行业的领头羊。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不断融合和应用,网络安全的格局也在不断演变。黑科网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创新能力,正不断开拓新的技术边界,探索出更智能、更高效、更安全的防御体系。

黑科网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平台,更是一股推动网络安全行业不断向前的力量。它用技术点亮了未来网络的希望,也为我们揭示了一条通往安全、可信赖网络空间的光明之路。无论你是技术爱好者,还是企业安全负责人,加入黑科网,都是你迈向网络安全新时代的明智选择。

深度走入黑科网的技术核心,你會发现这里不仅仅是学习与交流的平台,更是黑客技术创新的孵化器。它以“开放、共赢、创新”为核心价值观,推动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塑造了一个高度协作的生态系统。

黑科网强调“技术共享”和“经验交流”。在平台上,安全专家、技术极客、科研人员可以随时分享自己最新的研究成果、攻防技巧和安全工具。这种开放的氛围有助于快速识别漏洞、研发补丁,并将最前沿的安全技术推向实际应用场景。学习者可以通过实际操作、线上模拟攻防,快速掌握攻击与防御的精髓。

更值得一提的是,黑科网也在推动“教育普及”。它联合高校、培训机构,打造一系列安全技术培训课程,从入门到高级,全面覆盖信息安全各个领域。这些课程不仅提供理论基础,更结合实际案例,帮助学员在实践中成长。很多优秀的学员通过这些平臺,成长为行业内的安全專家,也为企业的安全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黑科网还积极推动黑客攻防竞赛。每年举辦的“黑科杯”、“安全挑战赛”吸引众多技术爱好者、学生和专業人士参加。比赛内容丰富多样,从漏洞挖掘到逆向分析、从Web安全到物联网防御,全面测试参赛者的技术水平。通过实戰演练,不仅激发了技术创新的热情,也促进了业界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当然,黑科网也非常重视风险及道德责任。它始终强调“合法合规、正当防御”。面对“黑”与“灰色产业”的阴暗面,黑科网请求所有用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用技术守护而非危害网络秩序。它也在不断努力建设安全、可信的社区环境,排除违规内容,维护行业的健康發展。

未来,黑科网的蓝图更加宏伟。在人工智能、區块链、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的加持下,网络安全正迎来爆发式的革新。黑科网计划开發面向未来的智能安全技术,将AI引入威胁检测、漏洞预警、攻防模拟,打造具有前瞻性的“智慧安全体系”。如此,黑科网将不仅是一个技術交流的平臺,更是行业创新的引擎。

黑科网还希望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合作网络,与国际知名研究机构、企业展开深度合作。通过共享资源、联合攻关、技术输出,推动全球网络安全產业的共同繁荣。这一战略布局使其不断站在行业的前沿,引领技术走向更高的峰值。

黑科网正逐步走出国内界域,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网络安全技术阵地。它用最前沿的技术、最广泛的合作、最专业的服务,为网络安全行业注入了一股永不停歇的创新力量。加入黑科网,不仅意味加入一个技术团队,更代表站在了未来网络安全的最前沿,成为守护网络世界的重要一员。

离婚后,黄某在对上述房产办理过户时被告知,因该房产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需要进行确权或陆某协助办理。经多次催告,陆某均未予配合。无奈之下,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请求确认案涉房产归其个人所有。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本案中,虽然房产登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黄某父亲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购房按揭贷款,且房产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且向黄某转账时均注明是用于归还该房屋项下购房贷款并仅赠与黄某个人。综合购房款来源、实际出资情况、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应认定为黄某个人财产。

法院最终确认登记在黄某名下的房产系其个人单独所有。

承办法官表示,本案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按照平分的原则进行分割,在财产出资完全来源于一方父母且明确仅用于赠与其子女个人时,可在分割时将房屋判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在审理中也会综合考虑购房款来源、双方对诉争房产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法定原则等因素来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王春、苗圃)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解释

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来源: 法治日报

图片来源:人民网记者 管中祥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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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何频、 邓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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